10月28日晚高峰,上海地铁9号线车厢内一名蓝衣老人在拒绝女乘客的示爱后,强迫自己坐在女乘客腿上。女孩最终向警方求助。 11月1日,记者致电上海地铁,工作人员回应称,“该事件将被记录并上报,相关管理部门将在调查核实后上报”。记者联系上海110,但接线员表示不接受采访。据目击者视频显示,事发时9号线线路正在运营,下一站是七宝站。蓝衣老人强迫自己坐在女孩腿上后,女孩和旁边的乘客试图推老人,但老人仍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。对此,知名律师河南泽金律师事务所主任傅健认为,老年乘客违背女乘客的意愿,强迫他坐在她的腿上,造成身体接触,这可能构成强迫不尊重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叛逆他人,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有期徒刑。同时,有其他打架斗殴、寻衅滋事,无故扰乱他人、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一千元以下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。网友认为应该严惩,你觉得呢? 。